小米法务部官微最新公布了与“小蒜苗长”网络侵权纠纷案,称法院认定被告存在侮辱、诽谤行为,构成侵害小米名誉权。小米在公告中表示,法院认为:1、被告在其评论小米的文章中使用多个侮辱性言辞;2、被告对小米的经营模式、利润来源、科技创新、企业形象等众多方面进行贬损;3、被告的多篇文章中存在明显过激用词,以及明显的失实言论,主观过错明显 ;4、被告系专业自媒体从业人员,在发布文章时应避免为博取噱头而致使言辞过激、言论失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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