让人没有想到的是,这款车贴销量非常不错(价格从几元到几十元不等,有商家的销量高达700左右)。
那么,该行为是否侵权?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表示,售卖这种车贴属于侵犯肖像权的行为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一十八条,自然人享有肖像权,有权依法制作、使用、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。
第一千零一十九条,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、污损,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。未经肖像权人同意,不得制作、使用、公开。
刘强东的敬酒照片属于其肖像范畴,商家未经刘强东同意,将其照片制作成车贴用于售卖,这种商业使用行为侵犯了刘强东的肖像权。

